官宣,契税法确立!房屋交易契税率3%-5%,明年9月1日施行
2020年8月11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划重点:
1、具有土地使用权出让,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、赠与、互换,房屋买卖、赠与、互换三种行为需按规定缴纳契税。
2、契税税率为3%至5%。 (与1997年7月制定税率是一样的)
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并报备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。
★★ 注意了!小编对比了一下本次的发文与1997年7月《国务院令第224号》的发文,关于契税税率都是3%-5%,所以税率是没有变化的。
目前深圳的房屋交易契税率为1%-3%,因为住宅契税有优惠政策。所以说,有人解读为“目前征收的契税税率(1%-3%)将成历史”有点过早,大家还是以深圳官方的契税税率是否变化为准。
3、明确下列情形免征契税:
<1>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<2>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4、房屋交易按合同成交价格、房屋互换按呼唤房屋差额、房屋赠与按市场价格征收。